冯建勇:百余年来中国民族史编法讨论
——从罗香林对王桐龄《中国民族史》的评议说起
近代以降,西学东渐,传统以王朝为主体的历史书写开始受到以民族为历史主体的新史学的强烈挑战,“民族”一跃成为重新思考中国文明史的起点。于是,从民族的视角重新书写中国历史,便成了一项颇能吸引中国社会知识精英关注力的重要议程。最早在20世纪初,一些学者开始尝试以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为立论点,钩稽境内诸民族世系源流,编纂成体系的“中国民族史”著述。就学术价值而言,相关著述不仅在编写方法上打破了传统中国史的“一元”式叙述,还在研究内容上勾勒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轨迹。这种研究范式,在王桐龄《中国民族史》(1928年)一书中得到充分体现。
作为中国第一部冠名“中国民族史”并系统研究“中国民族史”的通史体、综论性著述,王桐龄《中国民族史》出版不久,即引起了同时代学人的关注。时在清华大学求学的罗香林(字元一)曾专门撰文对王著《中国民族史》“编法”问题进行了一番评议,并提出了具体建议。以后来者视角观察,此诸建议与同时代的“中国民族史”著述相互激荡、碰撞,体现了对中国民族史编写体例、研究框架和篇章布局的诸多共同关注,也一道影响了后来的中国民族史书写。毫无疑问,从学术史的角度梳理、揭示和总结这一时期中国民族史编法的问题、经验或贡献,对于促进面向新时代“中国民族史”之编纂,推进中国民族史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建设,都有相当助益。
基于上述问题意识,本文无意宣称对王桐龄《中国民族史》的学术价值进行一番再评价,唯尝试将时间线予以延长,除简要介绍王著《中国民族史》主旨、框架与编法外,重点探讨罗香林对王著《中国民族史》“纵的叙述”和“横的叙述”编法之批评,进而考察罗氏观点与20世纪30年代中国民族史编撰体系的耦合性问题,最后还将检讨当代中国民族史“横的叙述”,俾利于担负新时代使命的“中国民族史”编纂。
一、王著《中国民族史》(初版)之主旨框架与编撰体系
清末最后十年,因革命党人“驱逐鞑虏”口号之倡议,加以西学东渐,民族主义思想的流播,时人在对王朝政治的全面检讨中,分别提出了“排满”“排汉”与“化除满汉畛域”等口号。这一政治思潮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时人的学术旨趣,一些论者借探讨满汉关系指出,造成国家危机的根本原因在于传统王朝国家体系已经不能应对近代西方民族国家体系的冲击,故亟应统合“满汉蒙回藏”为一大国民。缘于此,自20世纪前10年至20世纪20年代初,梁启超矢志于从学术上构造一个绵延不绝的历史主体——“中国民族”,并从宏观上论述“中国民族”发展史。显而易见,梁启超关于“中国民族”的研究绝不是一种纯粹的历史描述,而在于建构一个宏大叙事,用以支撑与中国民族国家构建关联的政治方案。除此之外,这一研究还留下了一份丰富的学术遗产。正如有研究者指出的那样,梁的研究“确立了民族史作为一种专门史的地位,为 20世纪20年代后半期通史体、综合性民族史论著的出现奠定了基础”。
彼时,王桐龄深受梁氏史学观念之影响。据隋树森《记王桐龄先生》记载,梁启超到北师大讲课,王桐龄每课必到,梁启超专门为其《中国史》题辞“成一家之言”。基于这层渊源,与梁启超一样,王桐龄亦颇留心中国民族史,并积极投身其中,致力于补缀“中国民族”形成、扩张与竞争的历史。1928年6月,王桐龄著《中国民族史》(初版)由北京文化学社印行出版,该书系其在国立北京师范大学、东南大学暑期学校教授“中国民族史”与“北方民族活动史”课程所用讲义的基础上,“合并为一,加以订正增补”而成。
关于该书之研究主旨,1928年版《序》中专门指出,作者拟通过对中国历史上各民族混合与发展事迹之梳理,消除国人在民族观念上的两种误解:“一为对内之误解,是曰排满;一为对外之误解,是曰媚外。”概言之,王桐龄期待通过对中国民族史的研究,一方面旨在阐明历史上的中国民族本为混合体,在血统上无纯粹之汉族,亦无纯粹之满人,故“无所用其排”;另一方面透过对汉族向外发展事迹的勾勒,展现历史上中国民族之伟大贡献,“文化常能开辟东亚,武力亦能震撼欧洲,亦不必用其媚”。
据王桐龄自述,《中国民族史》全书计划分上、下两编(“内延史”和“外延史”),分别叙述“中国民族对内融合事迹”和“中国民族对外发展事迹”。然就目前所见,仅有上编“内延史”,下编“外延史”是否同时出版或稍后出版不得而知。按照王桐龄的构想,上编“内延史”以汉族与其他民族之间的竞争、融合为主线,详细介绍历史上汉族与满、蒙古、回、藏、苗等族共同融入中原的事迹,借以阐明当前中国境内各族“皆为中国民族组成之主要分子”、“中华民国为汉、满、蒙古、回、藏、苗六族混合体”的重要史实。从王桐龄对中国民族史研究的整体构思来看,我们可以发现:像早期梁启超对中国民族史的简要论述那样,他的中国民族史研究亦构造了一个连续的历史主体——“中国民族”,以及一条连续的历史线索——“中国民族”内部竞争与“中国民族”形成、扩张的历史。
另从全书研究框架的设定来看,王著《中国民族史》上编“内延史”共分为八章。各章标题与论述主旨大致罗列如下:
第一章 汉族胚胎时代——太古至唐虞三代
第二章 汉族蜕化时代——春秋战国
第三章 汉族休养时代——秦汉时期
第四章 汉族第二次蜕化时代——三国两晋南北朝
第五章 汉族第二次休养时代——隋唐
第六章 汉族第三次蜕化时代——五代及宋元
第七章 汉族第三次休养时代——明
第八章 汉族第四次蜕化时代——清
根据上述研究框架,我们在直观上可以得出一点基本认识:王桐龄对“中国民族对内融合事迹”的考察,实际上以汉族的形成和演变为主要研究内容,并将其视作为一个纽带,以此观照中国历史上不同民族血统之加入及其与汉族融合之事迹。当然,这种以汉族为中心的叙事模式并非由王桐龄首创。有研究表明,早在20世纪初,对于中国民族史研究中汉族与非汉民族地位的问题,具有不同政治立场的学者提供了不同的解决方案:以在中国有很大影响的桑原骘藏为例,从日本19世纪后期以来初东洋史的框架出发,“俯瞰东亚大陆” ,在超越中国史学中华夷“等级思维”的同时,“也消解了中国历史的主体性和连续性”。与之相对,刘师培最早在其撰写的《中国民族志》一书中提出了“以汉族为主,而以他族为客”的编写方法,随后梁启超、陶成章等人在坚守中国历史主体性的前提下,分别以不同的方式继承甚至强化了“汉族为主、他族为客”的立场。
最后,从王著全书各章标题交替使用的“胚胎时代”“蜕化时代”“休养时代”等名词来看,王桐龄在构想“中国民族史分期”这一问题时,表现出颇为强烈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色彩。该书尝试沿着汉民族“蜕化—休养—蜕化”的循环发展路径,勾勒历史时期中国境内各族群竞争、演进的事迹。事实上,这种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历史分期法在当时颇为风行。如果以后来者的眼光观察,自19世纪末包含“进化论”思想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被引入中国以来,即颇受国内知识界瞩目,随之称引不辍,尤其在“中国历史分期”问题上,以族群的竞争与演进为路径的“进化论”思想成为一种影响较为普遍的叙事模式。对于这一问题,1918年傅斯年在《中国历史分期之研究》一文中即明确提出,中国历史上所谓“诸夏”、“汉族”者,“虽自黄唐以来,立名无异。而其间外族混入之迹,无代不有。隋亡陈兴之间,尤为升降之枢纽。自汉迄唐,非由一系。汉代之中国与唐代之中国,万不可谓同出一族,更不可谓同一之中国”。
二、罗香林对王著“纵的叙述”与“横的叙述”之批评
尽管王著《中国民族史》“内延编”之本意,在于详述历史上中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之事迹,但从一些学人的观感来看,这一初衷显然未能完全实现。1928年12月,当时还在清华大学史学系就读的罗香林专门撰文,从“编法”“材料”“记述”等三个层面分别对王著《中国民族史》之得失进行了一番批评。基于本文研究的问题意识,在此略过“材料”“记述”两点,唯对罗氏所论王著“编法”问题作一探讨。
罗香林一文强调指出,王著《中国民族史》“编法之不善”具体表现有二:
第一,王桐龄既然认为,汉、满、蒙古、回、藏、苗等六族均为构成中国民族之一分子;那么,所谓“中国民族史”,顾名思义,自然应无分轩轾,将诸族予以平等看待,分作专篇予以讨论,“一以究其源流系统、化分演进之迹象,一以述其民族状况及其分布之势力”,然后乃能确定各民族在“中国民族史”中的整体位置。然则王著独以汉族为主,其他各族并无专篇,故在史实上“不能系统详述其递演嬗变之迹”,在史观上则有“重汉族,轻四夷”之流弊,“诚非今日治史学者之所宜者也”。
第二,中国民族史的研究本应包含两个基本面向:一是探究各民族之演化;二是考察各民族相互间之关系。由于王著在编法上坚持“以汉族为中心”构建研究框架,故其虽对汉族与其他各民族之关系有详尽论述,但对满、蒙古、回、藏、苗诸族相互关系的考察,则毫无所见。以至于罗香林批评称,“骤读其书,几疑此等民族其间并不发生关系者”。
基于此诸检讨,罗香林相应地提出了改善中国民族史“编法”的两点意见:
第一,宜将汉、满、蒙古、回、藏、苗诸民族“各为专传”,对各个民族历史进行“纵的叙述”,一则以探究其历代递演嬗变之迹,一则以探讨其盛衰存亡之理,务必使各民族之个性一一活现于卷中。此外,为使读者直观明了中国民族混合、发展的历史,还应该在此编之末“另作各族之演化图表”。
第二,除对各个民族作“纵的叙述”外,还应特别重视展开对不同民族间关系的“横的叙述”。鉴于王著《中国民族史》虽亦尝试划分无数时代,然其所述仅及于汉族与他族混合之事迹,至于其他各族间生存竞争之实况,则未能有所阐明,罗香林一方面强调中国民族史研究历史分期的必要性,但另一方面亦特别指出,进行中国民族史研究,“当有一编,为横的叙述”。具体而言,“就过去事迹,划分若干时期,择各时期中各民族间之要事,汇而述之,以见其交互之关系。编末且宜附以大事年表,俾读者得以相互对照,比较而得其意义焉”。
上述研究表明,罗香林对王著《中国民族史》编法的批评,主要集中在中国民族史研究“纵的叙述”和“横的叙述”两个面向。已有研究者指出,所谓的“纵的叙述”与“横的叙述”,大致可以简化地理解为“分类”和“分期”两种结构:前者以“民族类别”为主线,旨在对诸民族“各为专传”;后者则以“历史分期”为框架,重点叙述“不同时期各民族间之联系”。这其中,“纵的叙述”层面还隐藏着一个非常重要的史观问题。故总体而论,罗香林的批评实际上包含了“两种面向、三个问题”:所谓“两个面向”,即指“纵的叙述”和“横的叙述”;至于“三个问题”,一是摒弃“汉族中心主义”史观,取“各民族平等主义”历史观,二是将诸族“各为专传”,三是详细叙述各民族互动、混合与发展的历史。
三、王著《中国民族史》(再版)“横的叙述”之改善
仅从目前所能查阅到的文献来看,彼时王桐龄似乎未对罗香林的批评作书面性回答,因此之故,我们无从得知其对罗氏批评之反应。不过幸运的是,如果把考察的视线进一步延长,则有所得。原来,时至20世纪30年代,在因应中国边疆危机、构筑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和倡导“中华民族是一个”的国内政治形势下,如何对“民族共同体”加以合理而有效的规训和引导,成为彼时国内不同学科领域学者普遍关心的一个重要议题。际会于此,1934年王桐龄著《中国民族史》得以修订再版,这就为我们管窥王著“编法”改善与否提供了一个绝佳切入点。
对照王著《中国民族史》前后两个版本,我们可以发现,1934年版较之1928年版在整体研究框架上没有明显改变,全书仍定为八章,且各章节名未做调整,不过细读下来,仍可察觉到两点重要变化:一是在原有《序》之外,增加了《序论》部分;二是在各章节内容没有变动的情形之下,唯在其后均有增订《附表》。
这其中,王著1934年版《序论》部分提纲挈领地概括了作为“我族”的汉人与作为“他族”的外族相互之间竞争、混合与发展的历史,并扼要归纳出“汉人”与“外族”、“外族”与“外族”间交往交流交融的四条历史进路:
第一,“外族”蜕化为“汉人”。具体来说,其路径可细分为两种:当汉族为主体时,“外族”通过杂居、杂婚、更名、改姓、养子等五种方式成为“汉人”;当外族为主体时,因艳羡华夏文化,亦尝试借着杂居、杂婚、更名、改姓、养子、易服色、变更语言文字、尊重道德伦理等八种方法蜕化为“汉人”。
第二,“汉人”蜕化为“外族”。其路径亦可细分为两种:当外族为主体时,有时会通过赐姓名、易服色、提倡本族文字等三种办法,强制汉人同化于本族,是谓“逆同化”;在外族支配下的汉人,有时会经由更名、易服色、学语言等三种方法“自进而摹仿外族”,是为“逆被同化”。
第三,不同“外族”间的蜕化。当某一外族为主体时,有时通过杂居、杂婚、赐姓名、养子等四种方法,强制其他外族同化于本族,是谓“横同化”。
第四,“外族”阻止各民族间蜕化。外族为主体时,有时亦会采取禁止杂居、禁止结婚、禁止冠姓、禁止易服色等四种手段,消极地阻止同化。
以上四种方式大致囊括了汉族与外族、外族与外族等不同民族间竞争、重组、融合的复杂现象,此亦表明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呈多种面向。若作更深层次的比较,似可这样理解:如果说第一、二种进路可视为汉族与其他各民族间交往交流交融之史迹;那么第三种进路则可视为除汉族以外,其他不同民族间混合与发展之情形。
至于全书各章节之后增订的《附表》,诸如“汉族与四围民族接触表”“归化人表”“移民表”“杂婚表”“外族人物出身表”“西来高僧表”“外族赐国姓者表”“外族公主下嫁汉族表”等,充实了王著《中国民族史》的厚度和深度:相较于正文仅有141页的1928年版,1934年版篇幅有很大增加,共计679页。对此,王桐龄专门解释称,相关附表“多载人名与户名数”,虽稍嫌琐碎,却可作为检验历史时期中国各民族混合与发展的证据。
综上所述,尽管王著《中国民族史》1934年版仍然承袭了1928年版“以汉族为中心”的历史观,既没有将满、蒙古、回、藏、苗诸族“各为专传”,也没有回应罗香林关于“中国民族起源”问题之批评;但该版《序论》和《附表》的增补仍表明,相较于初版“满、蒙、回、藏、苗诸族相互关系毫无所见”之情形,王桐龄显然亦在不断探索适宜的中国民族史“编法”,并尽可能地在现有研究框架范围内重建各民族间“横的交往交流交融”历史脉络——他不仅对汉族与其他各民族融合路径有扼要归纳,还对汉、满、蒙古、回、藏、苗诸族混合与发展的历程进行了详细梳理。
当然,如果我们将考察的视野拓展至20世纪30年代出版、影响相对较大的三本《中国民族史》[分别为:吕思勉(1934)、宋文炳(1935)、林惠祥(1936)],则会发现,1928年罗香林提出的有关中国民族史“编法”之批评与建议,在三位著者的“中国民族史”书写中也有不同程度的体现。
以对汉、满、蒙古、回、藏、苗诸族“各为专传”为例,上述三本《中国民族史》在这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各书均以族系源流为专章,分门别类,对各民族历史进行了“纵的叙述”。这其中,吕思勉《中国民族史》共十三章,将中国各民族分为十二种,除第一章“总论”外,其余各章分别叙述汉族、匈奴、鲜卑、丁令、貉族、肃慎、苗族、粤族、濮族、羌族、藏族与白种的历史演进之迹。吕氏自称:“其于各族的文化,叙述颇详,不徒可见各族进化之迹,且亦颇有趣味。”宋文炳《中国民族史》全书六编,分别叙述诸夏族、通古斯族、蒙古族、回族、藏族、苗族的历史演进。林惠祥《中国民族史》设定十八章,除一、二两章总论中国民族的分类和分期外,以四章的篇幅论述汉族中的华夏、东夷、荆吴、百越各族系,又各以两章论述满族中的东胡、肃慎二系,回族中的匈奴和突厥二系,藏族中的氐羌、藏二系,其余如蒙古族、苗瑶族、罗罗族、西南的僰掸系诸族和被同化的其他民族,白种和黑种诸民族,均单独成章叙述。从全书体例和篇章结构来看,三本《中国民族史》对非汉民族“各为专传”的编纂方法,摒弃了“重汉族,轻四夷”的传统中原中心主义史观,在钩稽族系源流之际,使得这些民族的历史被编排进统一的“中国民族”和“中国国家”当中,从而打破了传统中国史“一元”叙事模式。值得指出的是,在20世纪30年代以前,诸如此类的中国民族史研究成果极为罕见,几乎没有学者对汉民族以外各民族融入中华民族的历史进行综合性、贯通式考证。
一般而言,研究者必须把各民族本身的起源、发展和演变的历史梳理清楚,然后才有可能对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作进一步阐述。但略感遗憾的是,相对于在“纵的叙述”方面“各为专传”取得的成功,三本《中国民族史》在各民族关系“横的叙述”方面着墨不多。吕思勉《中国民族史》仅“总论”部分简要叙述了中国民族演进的历史;宋文炳《中国民族史》则集中在“第一编”第三章考察了“中华民族历代同化的演进”;林惠祥《中国民族史》亦仅在第二章“中国民族史之分期”概括了历史上中国各民族融合、演进的“九条公例”。正因如此,当时有学者在评价吕思勉《中国民族史》时严厉批评说,吕著“只是中国各个种族之活动的记述”,或是“关于与中国各种族有关系的事迹之考究”,难以称得上是“中国民族史研究”。
四、新时代中国民族史“横的叙述”之检讨与补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迄今日,中国民族史研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在此期间,冠以“中国民族史”之名且影响力颇著的学术著作亦不在少数,如江应樑主编的《中国民族史》(1990年)、王锺翰主编的《中国民族史》(1994年)与陈连开主编的《中国民族史纲要》(1999年)等四种图书,已经成为中国民族史学的重要基础性著作和中国民族史教学的指定主要参考书目。然而,仅就编法而言,如果对照罗香林提出的“两种面向、三个问题”予以检讨,我们大致可得出三点认识:一是在总体原则上,摒弃了专以汉民族为中心的编法,“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已经成为中国民族史研究的基本共识。二是在“纵的叙述”方面,“各为专传”的中国民族史研究得到加强,但过犹不及,那种依照民族或族系而进行的简单“划块”,反而凸显了“中国各民族史”的表述。三是在“横的叙述”方面,研究者认可“各民族间互相吸收,互相依存,逐步接近,共同缔造和发展了统一多民族的伟大祖国,促进了中国的发展”是历史上民族关系的主流,但无论是“以民族与地理区域相结合”的编法(王锺翰、陈连开),还是“以民族支系为中心”的撰述(江应樑),在阐释历史时期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问题上犹有进一步展开论述的空间。这表明,20世纪20年代罗香林提出的“两种面向、三个问题”,尤其是其关于加强各民族间关系“横的叙述”的建议,对于当下中国民族史研究的开展仍具指导意义。
一时代有一时代之关怀与学术。进入新时代,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有研究者敏锐地注意到,这是有关“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表述第一次被写入党代会报告,表明其将作为重要指导思想在党的民族工作中长远发挥作用。最近,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第三次新疆工作座谈会上先后指出,要挖掘、整理、宣传自古以来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事实,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研究,引导各族群众看到民族的走向和未来,深刻认识到中华民族是命运共同体,借以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这些指导性的论述,给当前国内学术界提出了一个需要及时因应和深入探讨的重要问题:如何在构建中国民族史叙事框架过程中进一步加强“横的叙述”,阐明“历史时期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以汇聚成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历史”。
从目前国内民族史学界的研究状况来看,在中国民族史研究的框架和主题设定层面,研究者当然会在主观上意识到,所谓“中国民族史”,既不应成为一本“汉族史”,从而招致“汉族中心主义”之批评;也不应成为孤立的“中国各民族史”,以至于“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基于此,研究者在理想的状态下尤其关注两个目标的确认:第一,中国民族史视各民族当为平等的单位,“各为专传”,一致叙述;第二,中国民族史对于各民族之过去接触与混合的史实应多所阐述,以明各民族已皆互相糅杂,且有日趋交融之势。但是,研究者在具体的学术实践过程中,多数时候受自身研究领域、学科视野、研究方法、资料收集之限,不自觉地在“横的叙述”方面表现出一种“无力感”。
事实上,针对如何加强中国民族史研究“横的叙述”问题,一些民族史家有过深入思考,并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早在1981年,翁独健就提议,“今后应对各民族之间的政治、经济、文化关系要多作一些深入的专题研究”。此后,王锺翰在其主编的《中国民族史概要》一书中指出:“在通过叙述各民族历史与文化发展轨迹的基础上,希望能揭示各民族如何共同创造中国历史与文化的内在联系以及中华民族多元与一体辨证发展的规律。”最近,石硕亦撰文强调,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区域民族史编写需要把区域民族史置于“三个互动”,即“中央与地方的互动”、“汉与非汉的互动”、“农耕与游牧的互动”的历史脉络中来加以认识和理解,如此则有利于改变长期以来中国历史书写中将中原正统与周边“四夷”截然两分、彼此割裂的弊端,使区域民族史的编写具一种整体视野,从而更清晰和完整地呈现出区域民族史的发展轨迹及其作为中国整体历史之有机组成部分的特点和面貌。三位民族史家分别从“横的叙述”专题研究,“纵的叙述”与“横的叙述”之关系,以及区域民族史“横的叙述”历史书写等三个不同视角,阐述了加强中国民族史“横的叙述”的可能性与必要性。毋庸置疑,这些讨论对于我们认知中国民族史“横的叙述”大有裨益,亦预示着我们未来的努力方向。
第一,中国民族史研究是“各为专传”的诸民族史“纵的叙述”与各民族间关系“横的叙述”的有机结合。民族史研究者应当具有整体性视野,既要发扬以往民族史研究中以“各民族”为单位的传统叙事模式,还要加强展现具有依存关系的若干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所形成的网络的基本叙事单位。确切地说,“纵的叙述”是基础和铺垫,在很大程度上服务于“横的叙述”的表达。
第二,“中国民族史”不同于“中国各民族史”的主要特征有三:一是以“历史空间范围”而不是“民族”作为审视历史的单元;二是关注大范围、长时段的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三是重构各民族间“横向”联系与互动的历史。在具体的研究中,似应尽量避免以往民族史研究中那种以“族属(各民族)”为单位的传统叙事模式,将基本叙事单位回归到“区域”——相互具有依存关系的若干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所形成的空间范围。
第三,从学术发生学的角度重建中华民族整体发展中的民族互动交融史。在中国民族史发展的任何一个阶段,都不能以某个特定民族的发展来代表中华民族发展的整体趋势,中华民族的整体趋势只体现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之中。在这一历史进程中,最重要的是不同民族交融而形成“中华民族共同体”基本要素的过程。
第四,鼓励以跨学科的研究方法推进“横的叙述”专题研究。姚大力曾提出,在历史学之外,分子人类学、比较历史语言学、民族社会学有助于揭开中国民族史研究中各民族关系“横的叙述”的诸多重要谜团。我们可以期待,研究者借助跨学科的研究方法,在语言、文字、宗教、制度、生产、交通、地理、移民、通婚、贸易等领域开展专题研究,梳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之史迹,借以揭示各民族在统一多民族国家形成、发展中所具有的历史地位。
五、结语
贯通式的“中国民族史”编著,孕育于近代中国民族国家构建、中西之学交相激荡的时代,自清末发轫,迄今已有上百年历史。百余年来,每逢时局转变之际,总会有一些史家以撰述“中国民族史”为要务,其结果,新的“中国民族史”著述如雨后春笋般冒出。从长时段历史来看,这既是中国民族史编撰体系发展的一个断面,缀合了中国民族史研究的整体历史脉络,又成为观察中国社会变迁、时势跌宕的一面镜子,映照出各个时期中国民族史家对时代问题的感悟和应对。正所谓“以史为鉴”,在我们努力推进新时代“中国民族史”和“中华民族史”编纂工作的当下,回顾总结百年中国民族史家艰难探索而获得的编纂经验,理应成为一项必不可少的学术准备。本文即是基于此种考量,从百余年“中国民族史”编纂的历史长河中截取一个片段,将1928年王桐龄著《中国民族史》之编法以及罗香林对该书编法之评议纳入了考察视野。
本文研究表明,作为第一部冠以“中国民族史”之名的通史体、综论性著作,王桐龄著《中国民族史》希冀阐明历史时期中国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之迹,但从时人的评价来看,由于受“编法”之限,这一雄心勃勃的学术目标并未达到预期。随后,罗香林提出从“纵的叙述”和“横的叙述”两个层面有效应对王著《中国民族史》“编法之不善”的建议,颇具前瞻性。梳理20世纪30年代中国民族史研究的学术史可知,这一时期出版的诸种“中国民族史”著述,与罗香林的批评与建议中关于中国民族史编法的一些思想,已然体现出某种“共鸣”。以王著《中国民族史》修订版(1934年)为例,该书尽可能在既有研究框架范围内重建各民族间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脉络,表明王桐龄在不断探索适宜的中国民族史“编法”,加强了中国民族史“横的叙述”;至于吕思勉、宋文炳、林惠祥等著《中国民族史》,则将诸民族史“各为专传”,推进了对各民族历史的“纵的叙述”。
当前,在党中央将“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民族工作主线的背景下,中国民族史编纂体系亦应自觉回应时代关切,搜集、整理与研究自古以来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史迹,重建中国民族史的“横的叙述”。这恰恰表明,时至今日,罗香林有关中国民族史编法的批评和建议仍然具有旺盛的生命力。
(作者冯建勇,系浙江师范大学边疆研究院教授)
网络编辑:同心
来源:《民族研究》2022年第1期
发布时间:2023-02-24 09:5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