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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用混合所有制的办法进行国企改革,这是否意味着对国企进行私有化改造呢?
  答:国企改革绝不是搞私有化改造,而是通过改革使国企变得更加强大。正如习近平同志最近说,国企在深化改革中不仅不能削弱,而且要加强。国企改革和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一定要坚持社会主义的方向,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根本原则,防止财富和收入分配通过所有制结构的变化向少数人手中集中,强化两极分化的倾向。在目前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占比已经大大缩减的情况下(已经缩减到20%),如果继续对所剩不多的大中型国有企业进行国有股减持,那么我国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将更加难以维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将摇摇欲坠,就会变成“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因此,搞混合所有制经济不能是简单的进行国有股减持,而是要放大国有资本的功能;不能是把国有企业一卖了之,而是要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不能是只允许私有资本参股甚至控股国有企业,而是同样允许国有资本参股甚至控股私人企业;不能是削弱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而是要加强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

  网络编辑:岚河水

  

  
发布时间:2014-10-27 10:48:27